A1-A2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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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術工作者的選拔程序
4.1魁北克技術移民甄選證明申請書及所需材料介紹
4.1.1 魁北克技術移民甄選證明申請書(DCS)及其它材料
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好DCS(魁北克技術移民甄選證明申請書)并在指定地方簽字,附上必要的材料上交給移民局局長并交納相關費用,才算正式完成遞交程序。
魁北克技術移民甄選證明申請書(DCS)包括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及申請人簽名的《魁北克公共價值觀宣言》,如有必要,還要附上配偶簽名的《魁北克公共價值觀宣言》。申請人有撫養義務的,并陪同移民的未婚且無配偶的18至21歲子女,應隨主申請人之后在《魁北克公共價值觀宣言》上簽名。
申請人要注意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材料一旦備齊,魁北克技術移民甄選證明申請書就會永久保留在申請人的檔案里。以下人員需填寫一份DCS:
-主申請人;
-陪同主申請人移民魁北克的配偶或同居配偶;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或同居配偶有撫養義務的且陪同移民魁北克的子女,如果他/她:
-22歲及以上;或者
-22歲以下,已婚或已同居。
DCS、與申請相關的表格及資料單在魁北克移民局的網站上或者魁北克移民局的任何一個分支機構的網站上都能下載。申請人需認真填寫并確保將與申請相關的表格和材料交到對應部門,其中包括按要求填寫并簽字的經濟自主能力合同表格。
從事規章里的職業或行業以及教師的、或是持有這些行業的從業認證的申請人還需填寫并簽署符合其情況的相關聲明;關于這一點,請參看下面的4.1.2章節。
4.1.2 申請人的配偶或同居配偶從事符合規章的職業或行業
申請人有義務了解打算從事的職業或行業在魁北克的從業條件。如有必要,申請人的配偶或同居配偶也需了解。提出移民申請后,就應該盡快想辦法獲得魁北克的從業資格證或者能力證明。關于這方面,MICC在網站上也會提供信息幫助并介紹魁北克各行各業的特點。針對技術移民申請人的各種詢問方式詳見第5章第6節(參見GPI 5-6)。
從事規章里的職業或行業或是持有魁北克從業認證的申請人或其配偶需簽署并遞交一份聲明確認其已了解這些職業或行業的從業要求并明確將會遇到的困難。與這些職業或行業相關的聲明有:
-職業范圍內的從業聲明(D-02,02號聲明),若申請人具備相關認證;
-規章內職業從業聲明(D-03,03號聲明),若申請人具有建筑業或非建筑業的
從業資格;
-加拿大與美國境外的醫師認證聲明(D-04,04號聲明),若申請人具有家庭醫生(全科)或診所醫師的從業資格;
-學齡前、初級與高級教師(需具備普通資格證書)從業聲明(D-19,19號聲明),若申請人具備相關認證。
申請人有責任保留移民申請最后階段所遞交材料的復印件,移民工作人員要確保
申請人的檔案里有這些復印件。如有需要,工作人員還需準備在初期審核或選拔期間生效的材料并將復印件交給申請人。
4.1.3 不陪同移民親屬的同
如果未成年子女陪同父母中的一方申請移民,而另一方不陪同移民,那么申請移民的父母一方的DCS應提供:
不陪同移民的父母一方明確允許其未成年子女陪同移民魁北克的聲明。這份申明需要不陪同移民的父母一方的簽名,并由律師或公證人公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復印件,移民的父母一方要擁有子女的撫養權。若判決書是用法語之外的語言寫成的,申請人需提供正式的法語翻譯文本。此項涉及現任配偶/實際伴侶或前任配偶/同居伴侶。
4.1.4 與原本無誤的認證材料復印件
在提出申請后,與原本無誤的認證材料復印件可從原件存放獲得。材料的復印件需經原件存放單位或合法的授權機構認證即要確保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如果申請人證實原件或復印件丟失,也可提供其他認證材料或可靠的評定材料。
4.1.5 應付的費用(申請費
只有當收到應付費用之后,移民工作人員才會在SEPTE系統上建立一個信息檔案。
付款方式詳見第5章第4節(參見GPI 5-4)。
4.1.6 不完整的材料
如果申請人的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員會給申請人發送PERM 115信函以及所缺材料的清單。
如果《魁北克社會公共價值觀宣言》沒有被簽署并放到材料中,工作人員會給申請人發送宣言的復印件以及PERM 114a信函,指示申請人必須按規定簽署該宣言。之前在DCS上簽過字的也需在該宣言上簽字。
4.1.7 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實或造假
工作人員在收到申請后要確認申請人是否違反了3.2.2.1小節的規定——如果申請人在5年內提供了不實或造假的信息或資料,移民局會依法拒絕其移民申請的審查。具體請參看第5章第5節(GPI 5-5)。
工作人員在遇到不實或造價的信息或資料時會在政府登記簿上駁回申請人的DCS申請和接收證明申請,魁北克移民甄選認證和魁北克接收認證也會因同樣的原因被拒絕或廢除。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工作人員會向申請人發送PERM-103a信函(拒絕審查)并退回檔案,但不包括相關費用。
如果申請人通過了3.2.2.1小節相關規定的審核,移民局工作人員在收到DCS和應付費用之后,會向申請人寄送PERM 104信函來告知已接受申請并建立檔案,相關費用也已收到。
4.1.8 享受優先處理的申請人
收到申請之后,工作人員會核實該申請是否要優先處理。若申請人或其配偶獲得了MICC提供的有效就業安排或在某一領域具備或是相對具備著融入職場生活的良好前景,就會得到優先處理。在滯后處理的移民申請中,若提到有魁北克工作經歷的會比其他普通申請優先處理。
收到申請后會按下述優先次序處理:
1. 魁北克實驗經驗項目(PEQ)中的申請(若有必要;參見GPI3-4,5.1小節);
2. 有有效就業安排的申請;
3. 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專業領域包含在《2009年優先專業領域一覽表》里,并符合條件的申請;
4. 其它技術移民申請人的申請。
享有優先權的申請會在60個工作日內處理。
備注:
-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專業領域包含在2009年優先專業領域一覽表》里的,若符合以下條件就會被優先處理:證書是遞交申請前5年內頒布的;若是更久之前的證書,則需在最近5年內至少從事專業相關工作一年。具體請參見本章3.3.1.2小節關于專業領域評估的規(GPI 3-1,3.3.1.2)。
-當確認申請需優先處理時,工作人員會在SEPTE上標上“TP1: TRAITEMENT PRIORITAIRE(優先處理)”的記號,這是為了與其他帶有優先處理標記的管理檔案相區分。
-若申請經驗證后被證實不再具備優先處理的條件,工作人員會在SEPTE上標上“TP2 : RETOUR AU TRAITEMENT RÉGULIER(退回普通處理)”的記號。這是為了與其他帶有優先處理標記的管理檔案相區分。
-對于具有有效就業安排或專業領域包含在《2009年優先專業領域一覽表》里的申請,移民局工作人員要謹慎處理并分析,以確保所有規章中要求的條件都被檢驗,包括移民局決定權的使用,都要遵循相關規定(參見GPI 3-5)。
-優先處理的申請被視為與CSQ備注中的情況相同。這一信息會根據申請人在有效就業安排這一因素上的得分或是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專業領域編碼等情況被自動錄入。
-對于優先處理的申請,移民局會為申請人設計PERM 132信函(您的魁北克選拔認證)的個人化版本,以幫助他們獲得永久居住簽證并解決在魁北克的住房問題。同樣,若因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專業領域而獲得優先處理的申請,工作人員會在寄送CSQ的同時附上PERM 132a信函(2009年10月14日之后的優先處理CSQ);若是在魁北克獲得的證書(或被視為與之同等),則會附上PERM 132a信函(2009年10月14日之后具有魁北克證書的優先處理CSQ)。后者不包如何進入規章內行業的相關應用信息,因為這并不符合他們的情況。如果是因為有效就業安排而獲得優先處理的申請,工作人員會在寄送CSQ的同時附上PERM 132a信函(2009年10月14日之后因有效就業安排而獲優先處理的CSQ)。
4.2 預選階段
4.2.1 預選的目的
預選階段的作用是:
-從資料上挑選移民對象,要考慮現階段的得分;
-區分預選合格和不合格的候選人,為甄選做準備。
4.2.2 預選階段的要求
根據RSRE第7號法規,技術移民申請人的DCS會按照之前所述的選拔標準接受預選,但適應能力這一因素除外。在這一階段,會根據申請人的DCS信息給分。
候選人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合格:
-在教育背景中的學歷水平一項至少得2分,即至少是普通高中或是高職畢業
(參見GPI 3-1, 3.3.1.1小節);
-滿足就業能力的通過分。此階段的通過分如下:
-單一申請人至少要得到42分;
-有陪同配偶的申請人至少要得到50分。
這一最低分適用于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年齡、語言能力、在魁北克的居留期及親屬、有效的就業安排等因素,如有必要,還要包括陪同配偶的條件。
-滿足預選階段的通過分。此階段的通過分如下:
-單一申請人至少得到49分;
-有陪同配偶的申請人至少得到57分。
預選階段,除適應能力這一因素不考慮外,其它各項因素都要考慮在內。
-在經濟自主能力這一項上要得到1分,也就是說要正式簽定相關合同。
移民顧問要確保經濟自主合同里的資金總額達到RSRE附錄C的預計總額。因此,要根據家庭人數來核實所填寫的資金總額。若未達到RSRE里附錄C的最低要求或缺少某些資料或信息,工作人員會給申請人發送PERM 115信函(材料不足)以及所缺文件的清單。
備注:
-若申請人在移民申請中提供了移民局認證的兩家機構所組織的能力測試(參見3.3.4.1)成績來證明其法語語言能力,工作人員需向頒發機構確認其有效性。
4.2.3 預選階段的結果
預選的結果可能是:
-接受;
-拒絕及拒絕意向;
-否決及否決意向;
-待定。
4.2.3.1 接受
如果候選人符合規定的要求并進入到選拔階段,將會根據情況向申請人發送PERM 111信函(選擇檔案),PERM 121信函(面試通知),或PERM 124信函(等待面試)(參見GPI 3-2, 4.4.1 和 4.4.2部分)。對于持有有效雇傭證明的候選人,請參看本章第5.5.1.1(GPI 3-1, 5.5.1.1)。
4.2.3.2 拒絕及拒絕意向
如果候選人不符合規定條件,信函PERM 401條(初試拒絕意向)會與評估表(FEVAL)一同寄給候選人。候選人應在信件寄出后的60日內作出回應。如果候選人作出回復,而其要求再次被拒絕,信函PERM 401條(初試拒絕意向)會與評估表(FEVAL)一同轉交給候選人。如果候選人在拒絕意向信件寄出后未給予回復,其要求將在60日期限截止時被拒絕,且不進行預先通知。
主申請構成的密碼與其共同利害關系人需要同時出現在候選人的FEVAL上。
備注:
-若以主申請人名義,申請人攜配偶需出示申請評估,具有最有利條件,得到平衡規章的預選的通過分。因此,如果有陪同配偶的申請人預選不通過,有必要核實其配偶能否達到預選的通過分的底線。移民顧問會考核配偶作為主申請人的資格,如有需要,會轉達信函PERM 115來補充評價資料。如果配偶的分能通過預選的話,移民顧問會在信息系統中新建檔案并根據常規步驟進行評價。如果配偶作為主申請人仍然不通過的話,移民顧問會在FEVAL上注上已考慮到這點,但配偶不符合作為主申請人的條件。
-特例情況:如果移民工作人員認為其表格不能反映出申請人的真正能力,或申請人確實面臨人道主義的困境,主申請人不滿足預選條件也可能被接受。移民部長根據RSRE的第40條有自由決定權。(請參看GPI 3-5)。
4.2.3.3 否決及否決意向
當移民工作人員有充分理由懷疑支持移民申請的申請資料的真實性或材料的可靠性時,會收集證據,并將這些收到的材料和文件交給移民材料處。
如果證據充分,工作人員會準備PERM 399a信函(否決意向),并在其中寫明信息或文件的真實性或可靠性不夠。申請人在收到否決意向信函的60天內可以寄送可能會改變決定的所有資料。否則,申請會被否決,收到由移民管理負責人簽字的PERM 399a信函(否決信)確認;并且依據相關法律第3.2.2.1條,申請人會受到今后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的行政處罰。
如果申請人達到了通過分,但工作人員覺得證實資料不完整,會召集申請人進行面試。
4.2.3.4 待定
有時工作人員難以作出決定,特別是遇到以下情況:
-申請所必須的費用沒有繳齊;
-還需要附加資料、文件或說明;
-需要額外核實。
出現最后一種情況,移民工作人員在經過上級同意后,會要求安全及調查服務中心進行鑒定或尋求其它的鑒定途徑工作人員對一份申請作出待定處理時,會把進展情況登記到信息系統里,并通知申請人。
4.3 甄選階段
4.3.1 甄選階段的目的
甄選階段是為了補充在預選階段后進行的評估過程,并決定候選人是否達到了通過分。此階段的決定可作為甄選面試或文件的參考。
4.3.1.1 面試甄選
根據RSRE的第8條,通過預選的候選人必須要被通知甄選面試。移民工作人員會將信函PERM 121(面試通知)寄給候選人。
面試甄選的主要作用是:
-核實或更新預選階段已評估過的資料;
-評估針對一個或幾個甄選的因素,確定所提供的申請信息的真實性及支持申請的資料的可靠性。面試時,移民官會提問候選人,審查資料原件的有效性,并考慮其他可懷疑其資料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需要時還會交給候選人信函PERM 115(缺少資料),要求補充資料。
面試甄選具有以下作用:
-向候選人轉達有關其特殊的移民計劃及其個人和社會職業的特點的信息;
-重新審查或簽名,如果還未進行,合同的簽署取決于經濟自主能力,同時轉達資料需根據合同的范圍和魁北克房源的實際價格。移民工作人員同時應保證候選人須持有一份簽名的合同復印件,或在面試中轉交候選人一份簽名合同復印件。在候選人到達魁北克后,移民工作人員應提醒其享有其合同復印件。
總之,候選人在面試時要帶上所要求資料的原件。如果候選人不能提供一份資料的原件時,應該要解釋不能的原因,并提供由資料發放單位或授權的合法證機構認證的復印件。面試官審判其有效性和可受理性。如果面試時沒有這些資料,為了尊重程序的可行性,候選人的申請將會被否決或拒絕。